2008-08-06 | 交易的前提是遵守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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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跟我说,人之间除了交易之外还有什么关系。
交易,简单说是双方的事情,现代社会,为保证交易的持续,制定了法律、道德规定。
据说,有的炒房相约跳楼秀,为的是引起注意。表达意见可以,但不要违反宪法和法律、公序良俗。
同样,执法者也要遵守宪法、法律和公序良俗-----真善美拆开来说是对的。
交易的双方,要遵守规则,不遵守规则,双方都会受到伤害----如果交易不是谋财害命的话。
所以,我说的交易,是阳光底下的交易,尽管有暗夜不见光的交易-----我不说不理不在意管不了就不管了。
无论借口什么,如果破坏了现行规则,往往是灾难、会造就灾难的种子;尽管破坏规则也可能早就好的结果----需要慎重对待的。
自私的人本身没错,但没有头脑地加入损害别人的立场,最终也是受害者-----被恶利用者不会有好果。
私权,法无禁止则可为;公权,法无许可则禁止。这是现代法治的基础思想和原则。
虽说无绝对之事,但对于禁止区域的事而轻率、反复去做,禁止还有什么意义?交易如何持续?
反对身体的方式表达意见或思想,但是对于有的人,他只剩下身体的时候,他本身就是受害者。尽管还可能有其他受害者。
无辜? 无关?不是那么简单的。
使用暴力的人、执法者,如果滥用暴力,本身就是可以被暴力处置的人,虽然法律还不能及时做到,当生态的力量一定会做到--任我行只是武侠小说的角色而已,一旦进入社会,社会生态的力量是可敬畏的。
敬畏自然、敬畏生态,小恶早就大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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